當前,汽車智能化、網聯化融合發展正在加速,在國家各部委大力支持下,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已取得顯著成果。不過,在汽車界代表委員看來,隨市場發展和技術進步,智能網聯汽車法規還需進一步完善。
全國人大代表、上汽集團董事長陳虹建議,調整完善法律法規,加快推動智能網聯汽車商業化落地。他表示,要推動智能網聯汽車更快發展,特別是實現自動駕駛技術落地,還需要在法律法規上實現突破。他建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自動駕駛系統的合法地位,并制定人類駕駛員與“自動駕駛系統”(車企、零部件供應商等)的責任劃分標準規則和處置機制。并建議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中,建立“自動駕駛系統”的等級評價認證體系和準入機制。同時,他建議進一步加大對核心技術攻關的支持力度,通過專項資金扶持等方式,鼓勵引導企業自主掌控操作系統、線控底盤等核心軟硬件研發能力,加快形成行業標準、盡早實現產品技術規模化。
在智能網聯汽車道路交通安全領域,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董事長曾慶洪建議,增加并明確“機器駕駛人”定義,厘清交通事故責任主體,為智能駕駛汽車上路合法性做好前瞻性立法鋪墊。并建議增加“智能駕駛汽車應當安裝關鍵數據存儲黑匣子或關鍵數據云端備份”的強制性規定,用以確定交通事故發生時控制車輛的責任主體。他還建議在現行交通事故歸責法律的基礎上,增加由系統控制智能駕駛汽車時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有關法律規定,明確“智能系統責任由生產者承擔”。同時,他建議增加“將智能駕駛汽車產品責任保險納入強制保險范圍,分散相關責任主體風險”的有關法律規定,做到技術發展與社會公共利益相結合。
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董事長朱華榮表示:“實現智能網聯汽車的普及應用和規模化發展,需要有效整合政府、企業、市場、技術等各方面資源。加速產業生態建設,發展與安全缺一不可。”他建議政府要加強引導,統一標準,加速行業合作,打破數據壁壘,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在安全可控的范圍內,包容新興產業發展,合理制定汽車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要求,建立可信汽車數據流通渠道,在滿足數據安全要求的同時,進一步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發展。”
“自動駕駛無人化是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必然趨勢,哪個國家能出臺更具突破力的創新政策,率先實現規模化商用,實現無人化,就能在國際競爭中贏得主動。”基于此,全國政協委員、百度公司創始人李彥宏提出三點建議:第一,引導并支持地方政府出臺政策,明確支持無安全員的無人車上路,打造全無人自動駕駛汽車的載人運營政策先行區。第二,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訂和發布實施,從國家層面為加快自動駕駛汽車規模化商用、無人化奠定法律基礎。明確L4級自動駕駛車輛的準入規則。制定自動駕駛運營管理辦法和保險配套、事故處理機制等政策,為符合要求的車輛發放正式號牌。第三,適度超前建設智能交通基礎設施,發揮5G技術遠程控制優勢,通過車路協同技術提升交通效率和安全性,帶動汽車產業向智能化和網聯化轉型升級。
在智能網聯汽車數字安全領域,全國政協委員、360創始人周鴻祎建議借鑒汽車物理碰撞測試的方法,建立智能網聯汽車“數字空間碰撞測試”長效機制,強制要求在我國銷售的智能網聯汽車通過“數字空間碰撞測試”。同時,他還建議汽車行業盡快搭建一套以汽車安全大腦為核心的智能網聯汽車態勢感知體系,幫助監管部門和車企實現汽車安全實時全程“可見、可控、可管”,確保上路的智能網聯汽車始終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